投资项目代码 | 2204-440606-04-01-3860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9,887,768.04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约765m的DN1600焊接钢管给水管道以及DN400、DN150焊接钢管支管、沟槽土方开挖,回填砂、管件及附属构筑物的砌筑,以及沥青路面的拆除与修复等,主要沿京珠线最西侧机动车行道敷设。 | ||||||
招标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为: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约765m的DN1600焊接钢管给水管道以及DN400、DN150焊接钢管支管、沟槽土方开挖,回填砂、管件及附属构筑物的砌筑,以及沥青路面的拆除与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68 |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9,887,768.0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5.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信用分值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中“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12 月至2024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 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中“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12 月至2024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所提供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规定的电子证照式样,否则不予认可。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8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或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即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被扣分分值 20 分(含本数)以上),不得参加投标。 9 对投标人企业独立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790万元或以上的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或给水厂工程或取水泵站工程 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打印件及网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6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9楼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冯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6870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霍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83490 | ||||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132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3.计划工期:须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管道安装并达到通水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项目整体规划的要求等。 4.1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4.2 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中标人自行筹集,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 4.3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为止。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8.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分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9.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冯小姐;联系方式:0757-22687091。 |